招标信息

大连中化物流立体库共享托盘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26

(招标编号:074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大连中化物流立体库共享托盘租赁服务的招标人为大连中化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预算资金,出资比例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大连中化物流立体库共享托盘租赁服务

货物名称及数量:大连中化物流立体库共享托盘租赁服务,本项目最终选取2家中标人(1家主供应商和1家备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署采购协议。采购人优先向第一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若第一中标人无法继续履约,则启动第二中标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招标人拟采购的服务项目分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税金、人工费等费用。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实际执行数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要求及服务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服务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本项目具体合同由大连中化物流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要求: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不低于400万的共享托盘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应另附说明)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放置在投标文件中。

3.4 信誉要求

A.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未被列入“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

承诺:投标人承诺,在2025年1月26日前,累计供应托盘数量达到50,000片,以保障2025年春节期间泉州石化的生产、销售需求;且在泉州石化周边50km内设置中转库,常备10000片托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X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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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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