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学员公寓3号楼、6号楼护墙板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61.1项目编号:JST
1.2项目名称: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学员公寓3号楼、6号楼护墙板采购及安装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77.00万元人民币
1.5最高限价:77.00万元人民币
1.6采购需求:项目地点位于镇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学员公寓3号楼、6号楼护墙板采购及安装,包括3号楼一层、6号楼1层至3层共88间公寓房间的房间,每间房间除了卫生间,建筑面积约22.44平方米,房屋全部墙面铺设至天花板,护墙板铺设高度为进门约2.55米,靠窗约2.9米,床头约2.7米,护墙板数量由供应商自行计算,量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按照房间数量进行结算,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墙面、安装新护墙板,安装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要求。采用竹木纤维集成WPC空芯墙面板,护墙板基材宽度至少为58公分,宽度不超过62公分(厚度约为9毫米),高度至天花板,纵向不得接缝。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并安装完成通过采购人验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特定资格条件:无。
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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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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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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