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成都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2024-12-26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2025年成都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
1.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1.3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涉及印刷类协议、日志本及单据、广告物料制作类、会展及发布类物料,详见技术规范书。
1.1.4采购预算:标包一不含税金额260万元,标包二不含税金额100万元,标包三不含税金额90万元,标包四不含税金额70万元。
注:各标包签订合同上限金额为标包预算金额*90%。
1.1.5服务区域:
标包一:武侯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新津县、市分本部;
标包二:成华区、金牛区、郫都区、彭州市、都江堰市、新都区。;
标包三:锦江区、简阳市、龙泉驿区、东部新区、金堂县、青白江区;
标包四:青羊区、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蒲江县、温江区。
1.1.6服务期限:标包1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标包2/3/4: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1.1.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允许应答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1.8本项目中选人数量:各标包中选人数量均为1名。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报价折扣不得高于7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四个标包)
2.1主体资格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2发票开具要求:应答人须承诺结算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财务要求:应答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经营状况具备可持续性,不存在履约风险。(提供承诺书)
2.4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须具备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类似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广告宣传类、广告服务类、广告发布类、物料制作类等)。
注:每个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发票”或“框架协议+订单+发票”,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落款页未写明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执行时间进行判定),框架协议以订单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一份合同或一份订单至少匹配一张发票;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该业绩不被认可(原件备查)
2.5服务场地要求:应答人在成都本地需有自己稳定的办公场所以及物料制作印刷厂房(应答人需提供办公场所以及物料制作印刷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和生产场地照片(含设备))或承诺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在成都本地设立自己稳定的办公场所以及物料制作印刷厂房(提供承诺书)。
2.6信誉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资格审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黑名单要求: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的禁入型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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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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