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锦西石化2025年海上原油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2025年海上原油运输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对海上原油进行运输。

2.2服务地点:大连港至锦州港;曹妃甸港至锦州港。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或合同生效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质量标准:将海上原油运至锦州港并安全卸货完毕。

2.5招标范围为:大连港至锦州港约20万吨原油运费;曹妃甸港至锦州港约10万吨原油运费。

2.6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大连港至锦州港 ;标段二:曹妃甸港至锦州港。允许兼投兼中。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一标段:大连至锦州运费最高限价单价53元/吨;二标段:曹妃甸至锦州最高限价66元/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沿海原油运输资质,且所有运输船舶运营手续齐备,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范围包括原油运输)、《船舶营运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1份及以上不低于100万吨的原油海上运输或代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5运输能力:能保证至少有一艘载重吨为4-8万吨油轮(自有或租赁,租赁方需提供租赁合同,同时租赁方需提供3.3项要求的三项证书),运输船舶要具有良好的加温卸货能力,保证原油卸货温度达到商检认同的卸货温度。

3.6具备较强协调能力,能有效协调海事局、油田、港口、船公司以及各炼厂等,保证油轮及时装卸货(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8投标人须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两个承诺书(见附件)。

3.9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11时至2025年1月2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1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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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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