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楚雄卷烟厂2024年度科研仪器类资产采购项目(02标段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27
1.招标条件

楚雄卷烟厂2024年度科研仪器类资产采购项目(02标段第2次采购)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24年度科研仪器类资产采购项目(02标段第2次采购)

2.2 项目编号:246

2.3 招标范围:楚雄卷烟厂2024年度科研仪器类资产采购项目(02标段第2次采购),包括精密电子天平、精密电子天平、硬度检测仪、氢气发生器、填充率测定仪、低温冰箱、烘箱、恒温恒湿箱,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供货时间要求: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2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2.8 项目金额:约172.10万元(含税)。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