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丘县交通运输局公益广告宣传广告位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沈财磋商采购-2024-32 2、项目名称:沈丘县交通运输局公益广告宣传广告位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沈丘县交通运输局公益广告宣传广告位租赁服务项目 600000 600000 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为了提高沈丘形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有利于吸引外部资金,加大沈丘经济活力。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需在客流密集区域租赁广告位置,进行政府公益宣传,用于政府公益宣传。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期的季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完税凭证,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的查询,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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