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神木市道路清扫车辆采购公告

2024-12-27
项目名称:神木市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9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9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街道清洗清扫车 道路清扫车辆5辆 5(辆) 详见采购文件 2,694,000.00 2,69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 ;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采办〔2021〕29号) ;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2) 《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五险一金任意一项均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养老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7)投标人所投车型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提供网站截图);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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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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