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扬州联通高邮市档案馆数字档案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71.1、招标内容:数字档案综合管理系统1套。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394513.27元(不含税)。中标人数量1名。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5、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高于30日内上线。(以实际应答为准。)
1.6、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94513.27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产品(软件类)销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须达到10万元(含税)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4、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原饵仁数字档案室系统和高邮市政府OA对接,原饵仁数字档案室系统与高邮市政府OA对接的档案部分二次开发费用在此次报价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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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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