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部药材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安防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7

一、项目名称:某部药材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安防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药材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安防建设

详见谈判文件

1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人民币752,000.00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752,000.00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的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及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此项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当天在对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须同时提供《控股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 : 30 至 17 : 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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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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