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涪陵分公司赶水综合能源站加氢设备采购加氢设备35MPa-NC-DD-F-F招标公告

2024-12-27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重庆石油涪陵分公司赶水综合能源站加氢设备采购加氢设备35MPa-NC-DD-F-F,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氢设备35MPa-NC-DD-F-F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重庆石油涪陵分公司赶水综合能源站加氢设备采购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加氢机35MPa-NC-DD-F-F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如投标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可委托有此资质的单位安装并出具承诺书,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后(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至少3项加氢(液驱)成套设备供应业绩,其中至少有1套1000KG/12h或1000标方/小时加氢(液驱)成套设备业绩(成套设备必须含液驱压缩机橇、加氢机、顺序控制盘、储氢瓶组、冷却水机组、站控系统等主要设备)。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一一对应的发票(合同至少需包括首页、采购明细页、签字盖章页。其中签字盖章页必须包含签订日期。)(2)投标人应具备自有流量1000标方/小时以上,排压45MPa以上压缩机整机试验能力,须提供试验平台设计院签字版的可行性报告及测试用氦气、氮气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及采购发票。(3)投标人应具备液驱压缩机核心部件(增压缸)自制能力,须提供毛坯件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及相应的发票。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承诺合同签订后的20天内成套设备到达用户指定现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上级单位下发涉及此次设备的相关文件,招标人可随时按文件进行调整,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遵守中国石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最新最高环保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时0分至2025年1月1日2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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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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