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71、项目编号:J(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0000元
5、最高限价:750000元
6、采购需求: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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