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团结湖水碓子(朝阳北路段)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4-12-27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团结湖水碓子(朝阳北路段)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4〕5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朝阳区位于团结湖街道,自团结湖路至水碓子东路沿朝阳北路实施。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3198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 1594 (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609 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6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 500 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 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8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9 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10 其他要求: 无 

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03日10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