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品质提升—渔业资源管理平台综合附属设施管理房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27一、项目概况
霞浦县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品质提升—渔业资源管理平台综合附属设施管理房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G
项目名称:霞浦县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品质提升—渔业资源管理平台综合附属设施管理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15061.00
最高限价(如有):2443554.9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7150.61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霞浦县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品质提升—渔业资源管理平台综合附属设施管理房项目 |
项 |
1.00 |
2715061.00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①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
其他资格条件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