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坛区教育局学校消防维保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27
项目名称:金坛区教育局学校消防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采购包1:110.000000万元;采购包2:110.000000万元;采购包3: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其中一包:884784元,294928元/年;二包:1013811元,337937元/年;三包:941754元,313918元/年;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有消防泵房校舍1.5元/㎡,无消防泵房校舍0.5元/㎡,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投标单价超过控制单价及投标总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金坛区教育局及其下属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检查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

说明:本项目共3个包,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包或全部包进行响应,若某包实质性响应单位不足三家,则该包废标。定标时,每个供应商仅限中一个包,按包号顺序(即01、02、03)依次确定中标人,前面包已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他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有相应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的形式,合同一年一签定,年底考核满意度测评85分以下则不再续签;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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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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