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原煤筒仓、动筛车间除尘设备及配套设施购置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27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原煤筒仓、动筛车间除尘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54-ZB-241216291、SXZB-2412 40510GZH03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原煤筒仓、动筛车间除尘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254-ZB-241216291、SXZB-2412 40510GZH039/01)已由中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山西三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2024】16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原煤筒仓、动筛车间除尘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原煤筒仓、动筛车间除尘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序号
物资名称
通用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执行标准
备注
1
金属高效防爆除尘器
304L、3000m3/h
套
3
一年
MT 159-2005
2.3 交货地点: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机电部。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金属高效防爆除尘器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防爆配电柜、防爆离心风机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防爆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除尘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如合同中没有体现业绩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至2025年1月02日17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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