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电子结算凭证和医保区块链应用改造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4-12-26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电子结算凭证和医保区块链应用改造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ZZM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1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电子结算凭证和医保区块链应用改造采购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按照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和医保区块链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实现我院电子结算凭证和医保区块链应用功能改造。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要求。
5.2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
5.3质保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质保;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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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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