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慰问驻汕部队多功能多用途手电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7二、项目名称:2025年春节慰问驻汕部队多功能多用途手电筒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52000.00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完成2025年春节慰问驻汕部队多功能多用途手电筒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等。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25日前按采购人包装要求送达指定各点。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对应行业:零售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01月06日(工作日),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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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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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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