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热重分析仪和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4-12-27
1.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范围

项目开展地点

交货期

最高限价

1

热重分析仪和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购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电厂西路201号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其中:

①设备交货期(全部设备及材料):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仪器放置地点详见《热重分析仪和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购清单》)

②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

65万元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指实验仪器或检测设备类且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的供货业绩)(提供同类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材料证明);

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行贿案件刑事判决书的查询结果)

4.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查询企业状况,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9投标人应非在执行的广东省能源集团黑名单或灰名单单位。

4.10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时,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1)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授权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或者上级经销(代理)商授权供应商的授权书,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2)如投标人为本项目的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代理)商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或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供审查确认,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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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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