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交通大学消防设施设备购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交通大学消防设施设备购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80,000.00元

最高限价:2,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交通大学消防设施设备购置、改造项目

2,780,000.00元

1

本项目为重庆交通大学消防设施设备购置、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为:火灾报警控制器、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遥控浮球阀、液位检测报警装置、液位检测报警装置线路、消防水箱基础等,描述的详情及详细的技术要求请见附件!

最高限价总计:2,7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同时进行调试并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1月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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