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2025年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号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7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2025年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号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DG
3、项目概述:接东莞市邮政管理局以及东莞市快递行业协会委托,由我司负责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号牌制作,东莞市快递行业协会将向我司支付制作费用,后续号牌成品由我司与各快递公司商谈实行寄递。现需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号牌。

4、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号牌,项目总预算为含税50万元。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税率

数字化标识

50000

9.5

475000

13%

专用固封装置

50000

0.5

25000

13%

合计

500000

 

注:以上采购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结算为准。上述费用均含送货、现场安装等所有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所有物料在供货前需经采购人同意,如在此表中有规格参数不够完善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费用已包含在此预算中。具体参数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等)。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分包、转包。(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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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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