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中国电信爱音乐商彩数字化应用系统业务外包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71.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2025-2026年中国电信爱音乐商彩数字化应用系统业务外包研发项目 | ¥1,440,000.00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广州市 |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内容 |
1 | 商彩平台PC门户开发 | 主要内容包括: |
2 | 移动端功能升级 | 主要内容包括: |
3 | 彩翼平台功能升级 | 主要内容包括: |
4 | 测试工作 | 主要内容包括: |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40,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详细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元/人日) |
1 | 商彩平台PC门户开发工作 | 内容制作包功能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2 | 组合包及自助受理包功能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
3 | 数据报表功能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
4 | 移动端开发工作 | 全场景营销工具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5 | 彩铃自维管理工具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
6 | 音视频剪辑工具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
7 | 换铃工具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
8 | 彩翼平台开发工作 | 数据圈选工单功能对接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9 | 后向彩铃工单及加载功能开发 | 130 | 人*日 | 1,000.00 | |
10 | 测试工作 | 系统非核心模块测试工作 | 130 | 人*日 | 1,000.00 |
11 | 系统非核心模块的接口自动化测试工作 | 140 | 人*日 | 1,000.00 |
2.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业务外包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144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4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其中要求配备开发人员至少2人、测试人员至少1人,均须具备3年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开发人员需要具备Vue3.0或React前端框架开发经验,测试人员需要具备Selenium或Robot Framework自动化测试框架使用经验以及pytest或unittest或Junit单元测试框架使用经验。上述人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3)现场驻点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1名、开发人员至少2人、测试人员至少1人)均须在甲方规定的办公地点驻点办公,配合项目实施。项目组成员所属公司必须为技术服务方,不得使用第三方人员,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达现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项目组成员需全职驻点,5*8小时常驻甲方现场工作,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来团队人员的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需提供驻点人员承诺函。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或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2.5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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