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盆底肌康复仪、胎心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7
项目名称: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盆底肌康复仪、胎心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5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盆底肌康复仪(核心产品)

1

150000

工业

1-2

胎心监护仪

1

1-3

超声波治疗仪

1

1-4

12导联心电图机

1

1-5

24小时动态心电图

1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3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3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2-1

人流床加照明灯

1

130000

工业

2-2

妇检床加照明灯

1

2-3

无影灯

1

2-4

高频电刀(核心产品)

1

2-5

麻醉机

1

2-6

高压灭菌设备

1

2-7

裂隙灯

1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1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1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3-1

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

1

118000

工业

3-2

理疗床

10

3-3

手术床

1

3-4

病床(含床头柜)

30

3-5

不锈钢诊床

20

3-6

医疗急救转运车(核心产品)

3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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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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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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