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炼化公司所属延安石油化工厂反应产物干燥剂(上部剂)(下部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7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炼化公司所属延安石油化工厂反应产物干燥剂(上部剂)(下部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4-11-p2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延安石油化工厂反应产物干燥剂(上部剂)(下部剂)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YZB2024-11-p29,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延安石油化工厂129吨反应产物干燥剂(上部剂)氧化铝<90wt%、氧化钠<22wt%、5×8目,65吨反应产物干燥剂(下部剂)氧化铝<90wt%、氧化钠<22wt%、7×12目。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所投产品为境内企业生产的,须由生产厂家,或其设立的销售公司,或其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投标,其中销售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5.所投产品为境外企业生产的,接受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销售公司或授权代理商投标,销售公司投标的,还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其设在中国的销售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唯一授权书,其中销售公司出具授权的,还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人,或产品代理销售授权方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所投产品境内在同类装置的销售合同文件及对应的至少一页发票。(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7.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一失信交易商名单以及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被评委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若被查实存在串通投标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失信交易商名单,在规定年限内不得进入延长石油市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到 2025 年1月3日
2、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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