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25年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首批参与商家的通知招标公告
2024-12-27参与商家报名时间: 2024 年 12 月 2 7 日 -12 月 29 日。
二、推荐参与商家资格条件
( 一)在 保亭县 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营家装家居、家电、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 零售业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能够配合上线配置并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发票,有售后保障能力。
(四)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 申请的最终依据。
(五)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交易订单号、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名称、消费者个人手机号、品牌、规格型号、 SN 码、能 效等级、销售方式(线上 / 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 金额、销售企业名称、收货地址(线下是自提模式)、渠道方、交易完成时间、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信息。其中,发票应表明品类和型号,为个人消费者实名制。
(六) 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 交易。
(七)承诺遵守海南省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穿戴设备产品购买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参与商家 如发生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参与商家名单。
(八) 2024 年已参与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家无需重复报名,原则上直接进入 2025 年度推荐企业储备名单。具体由县发展改革委结合商家是否配合政府完成审计或自查工作、发现问题是否积极整改、是否存在违规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不积极遵守政府工作要求的商家从首批推荐储备名单中删减,后续视整改情况酌情恢复推荐资格。
三、参与商家应履行职责
(一)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明买暗退、与消费者合谋套补;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消费者骗取财政补贴;不得采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虚假市场信息侵占消费者利益;不得利用消费者身份证等信息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得采取虚假交易等方式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不得采取向消费者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生违法违规及不诚信等问题的,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参与资格,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并遵守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并在店内醒目区域,如收银区、洽谈区等专门设置提示牌,提示商家和消费者遵守活动规则。
(三)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各项检查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发票、送货单、销售单据。
(四)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系统开具电子发票。
(五)政策实施期间,主动开展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打折促销配套优惠活动。家电企业应联合回收企业提供回收旧家电服务,对以旧家电换购新家电给予适度优惠。
(六)指导消费者下载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银行卡、操作结算支付;购买电子数码产品的,指导消费者完成产品激活手机及穿戴设备产品。
(七)在购买交易发生后 3 天之内通过第三方服务系统,针对每一类享受补贴的产品,开具有效发票(含消费者最终支付金额 + 政府补贴资金)。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发票备注栏写明送货地址(电子数码产品无需填写)。
(八)按要求在指定系统上传相关资料信息。电子数码产品须提供已激活照片,家电、家装家居产品须提供送货照片(照片要求:送货人需手执送货单,与收货人、商品一并拍照,且送货单须清晰注明送货日期、配送商户、配送商品和数量、送货地址等具体信息)。
(九)及时安排配送。原则上,自购买之日起家电产品配送最长不超过 1 个月,家装家居产品最长不超过 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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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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