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7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203万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服务区域

面积(㎡)

服务内容概述

1

管理学院

约25272

物业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环境管理、绿化养护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应急管理等。

2

公共管理学院

约12564

3

经济学院

约11666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2025年3月1日-2028年2月29日,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服务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若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部分份额要求非中小企业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的标的中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合同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供应商依法享受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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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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