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工程溢油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2024-12-3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工程溢油监测系统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2.2 项目规模:LNG泊位共设4套监视报警装置。需建设的主要设施有:溢油监测系统。

2.3 交货期:预埋件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其余设备交货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码头工程溢油应急系统采购(CHDTDZ065/18-SB-22401):溢油传感器、视频监控摄像机、现场声光报警器、监视系统网络、光端机、控制接线箱、UPS电源、监控计算机及软件等内容,监视系统的监视内容可传输到码头控制室,并预留海事传输接口。所有现场电缆(包括材料)敷设全部包含在投标方供货范围之内。本项目与土建相关的电缆沟、电缆井及穿线管道不在投标方供货范围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码头工程溢油应急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备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国内码头溢油监测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30 09:002025-0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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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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