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
1.1招标人:山东济铁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人地址:(登录后查看)
1.3联系人:(登录后查看)
1.4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2.(登录后查看)
3.招标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包件1- 劳务派遣承揽单位项目
3.1.1招标内容:酒店公司所属地区劳务派遣合作项目314人。
3.1.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1.3服务地点:2025年项目涉及范围的所在地。
3.2包件2- 劳务外包承揽单位项目
3.2.1招标内容:酒店公司劳务外包人员数量380人。
3.2.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2.3服务地点:2025年项目涉及范围的所在地。
注:本次招标所有包件不允许拆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依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使用管理办法》济铁劳卫[2021]235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管理办法》济铁劳卫[2024]21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编号:JTZB2024FW-332
8.投标人资格要求:(8.1-8.19为包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8.20-8.32为包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
8.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投标人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此项在服务方 案中做出承诺。未做出承诺者,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8.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派遣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8.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受到有关行业或行政部门处罚,银行无不良记录,没有涉及用工或经济诉讼及仲裁的存在过错的情况。
8.5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垫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8.6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相应机构。
8.7具有固定的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相关人员持有律师执业证。
8.8具有党组织关系接收资格。能够落实派遣员工党组织关系,正常缴纳党费和开展党组织工作。(提供投标单位党组织成立的批文)
8.9具有工会会员接受资格。(提供投标单位工会成立的批文)
8.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培训能力及服务 人员配备。
8.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8.12此次投标期间不在国铁集团黑名单中。
8.13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8.1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1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一年内参与企业及参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8.1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与单位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
8.18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1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8.20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竞争性谈判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此项在服务方 案中做出承诺。未做出承诺者,取消投标资格。
8.2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备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承揽经营资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8.2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有1个劳务外包或与客房餐饮保洁、接待服务,门卫值守,后勤服务等服务类劳务外包项目相关的铁路服务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23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2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8.25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8.26具有固定的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相关人员持有律师执业证。
8.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培训能力及服务 人员配备。
8.28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8.2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30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一年内参与企业及参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8.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9.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