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同庆智慧泊车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桩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24-12-271.1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同庆智慧泊车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桩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1.2采购人:安庆市同庆智慧泊车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谈判最高限价:60000元
1.5采购项目概况:安庆市同庆智慧泊车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桩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约530万元。主要是采购高低压一体融合型充电设备(含变压器、直流充电机(含直流充电模块)、充电桩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桩相关设备、材料、附属设施的供货、图纸设计、安装、维护等,项目总建设期1年,合同履行期限暂按每批次充电站建设期计,每批次充电站建设期为90日历天(其中供货、安装及施工不超过60日历天,通电调试上线不超过30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事项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作协调等),具体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2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服务地点:安庆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中的任意一个:(1)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提供一个机电工程监理业绩或一个电力工程监理业绩。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项目验收报告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未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须付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售价:每套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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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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