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通信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30采购项目编号:4-141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通信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肆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450,000.00元(肆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某单位通信物资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期: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
交货地点:新疆若羌(甲方指点地点)、青海省德令哈市(甲方指点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①供应商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②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提供“军队采购网”未在军队供应商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和未被列入暂停名单网页截图、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其他资格要求: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8、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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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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