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支付公司财务数智化项目(重新询比)项目公告
2024-12-301.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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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支付公司财务数智化项目(重新询比) |
上海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613,2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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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1)对现有数据进行治理并统一财务报表项目,对比现有报表与数据库,识别并消除不一致之处,并同时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执行数据治理工作,减少数据冲突,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具体包括:
1)对数据源进行识别和分类,明确各类财务报表的数据源,收集历史报表和现有数据库数据。
2)对历史项目不一致数据进行治理,建立项目标准字典,将不同报表中的相似项目进行统一映射,定义标准项目名称、定义和数据类型,清理重复数据、格式不一致的数据,确保数据质量。
3)对治理后的历史数据进行存储,创建统一的财务报表数据库,存储标准化后的财务数据,实施数据版本控制,记录历史变更,便于追溯。
(2)建立智慧问数功能,实现自然语言查询和精确计算与分析。用户可以通过自然语言与系统进行交互,获取所需的数据,系统能够根据用户的查询请求进行相应的计算,提供准确的结果。具体包括:
1)使用现有的语言大模型,处理用户输入的自然语言查询。利用NLP技术分析用户意图,识别查询的关键内容。
2)通过大语言模型进行数据访问,建立与数据仓库或数据库的连接,获取实时数据,根据用户的查询意图,动态生成SQL查询语句,访问数据库。
3)收集用户对查询结果的反馈,用于模型的优化和改进。
1.2.2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613,207.54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1.2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AI大模型项目技术服务或开发类】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其他要求:
(1)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串通响应,不得出现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请响应供应商于2024年12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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