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临时海洋倾倒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及评价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2024-12-30

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D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临时海洋倾倒区海洋环境跟踪 监测及评价项目(第三次)

2.3项目概况: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北部船山处,规划建设8 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2.4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技术任务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①海底地形测量;

②水文泥沙测验;  

③海洋环境监测;参照倾倒区选划论证时的站位布设,同时考虑保持倾倒区  跟踪监测的历史延续性。可参考前次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布设跟踪监测点。  监测项目根据《海洋倾倒区监测技术规程》和《倾倒区选划报告》进行设置;  

④渔业资源监测;

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任务书《1517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期临时海洋倾倒区 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技术任务书》文件编号1517LHYRSB021-02版次A。

2.5项目地点:1517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完成且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 日止。工作进度要求如下:

监测周期暂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止,具体进度要求

以本项目最新的进度计划及合同文本为准。其中2025年需要监测春季、秋季各1次,2026年需要监测春季、秋季各1次, 一共监测4次。(若技术任务书中进

度要求与招标公告中要求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中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  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且资质附表  含本项目全部监测范围的内容:(海水水质(含水文)监测、海水水质连续监测、  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浅海生物监测分析、浅海生物质量监测、潮间带生物质量  监测、潮间带底质监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2、海洋测绘资质证书且在有效  期 内。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及其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2021年8月至今提供一项海域监测或倾倒区监测业绩,需 提供合同文本封面页、盖章页及工作内容页。

(7)本项目限价225.25万元。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发售时间:2 0 2 4 年 1 2 月 3 0 日 1 8 : 0 0— 2 0 2 5 年 1 月 6 日 1 8 : 0 0 ( 北 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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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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