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0本招标项目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峻德煤矿;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并达到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并达到并网运行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对整个瓦斯发电站进行整体设计,完成一期4台机组及相关附属设备更换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安装或改造至少3台800kW及以上发电机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或兼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中至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相关部门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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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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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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