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瓜州县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24-12-30
项目名称:瓜州县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预算金额:¥4200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采购需求:需对瓜州县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评估并提供相关技术成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1.2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1.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纳税证明);

1.6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上午9: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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