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非全日制教育品牌建设宣传方案招标公告

2024-12-30
项目名称:非全日制教育品牌建设宣传方案

预算金额:人民币280.00万元/年

最高支付上限:人民币280.00万元/年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非全日制教育品牌建设宣传方案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4SZ14ZC73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支付上限

1

非全日制教育品牌建设宣传方案

1项

人民币280.00万元/年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简要服务要求:非全日制教育品牌建设宣传方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确定。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考核通过后,第二年和第三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4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4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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