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萍乡市人民医院免散瞳广角眼底照相仪等设备采购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4-12-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萍乡市人民医院免散瞳广角眼底照相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56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萍购2024F001220296

白内障超声乳化仪

1

7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萍购2024F001220291

飞秒激光白内障治疗仪

1

31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萍购2024F001220289

免散瞳广角眼底照相仪

1

1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响应产品中有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最新)》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可提供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的进口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授权;【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若是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另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授予其为中国总代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上述材料中若有外文材料,须再提供对应的简体中文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1日 00:00 至 2025年01月0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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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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