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智能片剂硬度仪、快速稳定性分析仪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31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1)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适用
面向的企业规模:不适用
预留形式:不适用
预留比例:不适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
6.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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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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