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三效蒸发废盐委托处置项目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三效蒸发废盐委托处置项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预算约312.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hzgq20241203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投资估价约312.5万元,每年约产出废盐1250吨,招标控制单价2500元/吨,采购周期一年,入围2家供应商。
2.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3简要技术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包含经营代码772-003-18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盐的资源化利用处置工艺。
2.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分批处理。
2.5所有入围单位的签约合同价统一为最终入围单位中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如果有不同意上述签约合同原则的中标人将从后序排名的投标单位中递补。
2.6招标人不予承诺入围单位的各单位在招标确定的服务期限内一定会有招标项目实施,请投标单位在投标前综合考虑该因素发生的风险,该风险一旦发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3.4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代码需包含772-003-18;
3.5参加此项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3.9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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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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