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新文时代金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1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新文时代金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北京新文时代金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提供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近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3.6 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内容不完整的则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1月0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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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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