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住房公积金新一代智慧大厅建设及网点设备(福田管理部)项目ZJZB-2024-17236招标公告

2024-12-31
1. 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住房公积金新一代智慧大厅建设及网点设备(福田管理部)项目招标,已由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1家中标人,提供公积金中心福田管理部新一代智慧大厅建设及网点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2.2 项目最高限价:约392万元(含税)。

2.3资金来源: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资。

2.4工期:承建单位应在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部署实施、安装调试服务等工作,安装设备调试后试运行两个月,具体各子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人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

4.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视为未被列入。(查询方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首页→输入投标单位名称 → 点击查询 →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进行截图)

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进行查询)

14.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16.发票要求: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时00分至2025年1月10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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