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交通信号设施及配套电子警察设备改造升级项目公告
2024-12-31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宜城市交通信号设施及配套电子警察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49.509228(万元)
6、最高限价:1149.50922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积极应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的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问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2)信用承诺: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提供宜城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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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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