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华能雄安总部企业展厅设备供应及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1

1. 招标条件

本  中国华能雄安总部企业展厅设备供应及施工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XACR-2021-037宗地。

2.2规模:  本展厅位于中国华能总部项目裙房二层,建筑面积约500平方 。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展厅装饰工程和展厅设备采购,其中展厅装饰工程包含墙体结构制作、地面铺设、顶面造型制作、入户电动门安装、强弱电综合布线;展厅设备采购包含LED全彩屏、透明屏展示柜、播放服务器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

2.4施工地点: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裙房二层 。

2.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的2个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展厅或展览或展示装修施工及设备供应项目业绩合同,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LED全彩屏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09时起至2025年1月5日23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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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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