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华电海晶2025年送出线路、升压站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3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天津华电海晶2025年送出线路、升压站维护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港塘路2661号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送出线路维护服务: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西南部长芦海晶盐田,为盐光互补水上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设有2回出线,一回接至龙源渤化500kV升压站,一回接至500kV板桥变电站送出。升压站送出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空线路,全长18.136km,新建铁塔46基,途经天津市长芦海晶盐田、滨海新区和津南区三个区域。

升压站维护服务: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海晶1000MW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为1000MW,建有318台箱变,构成318个光伏发电单元、46条光伏集电线,接入500kV升压站内6段35kV母线。升压站内500kV侧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设有3台400MVA主变,电压为(525±8×1.25%)/37kV的有载调压变压器。每台主变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双受总接线方式,形成6段35kV母线,每段35kV母线设置一套±63Mvar无功补偿装置。升压站内设有2回出线,一回接至龙源渤化500kV升压站,一回接至500kV板桥变电站送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送出线路维护服务: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升压站维护服务: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海晶光伏电站2025年送出线路维护服务(CHDTDZ047/18-QT-23801):海晶1000MW光伏电站2025年送出线路维护服务。

(2)海晶光伏电站2025年升压站维护服务(CHDTDZ047/18-QT-23802):海晶1000MW光伏电站2025年升压站维护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晶光伏电站2025年送出线路维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类)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4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3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施工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海晶光伏电站2025年升压站维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类)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3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厂或电站的维护服务或检修或施工总承包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31 14:282025-0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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