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乐山市人民医院多功能清创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2024-12-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多功能清创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63,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2: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3: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4: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5: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6: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7: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8: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9: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10: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11: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12: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采购包13: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进口设备6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2:

(1)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仅限进口产品适用)。
【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3: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4: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5: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6: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7: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8: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9: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10:

(1)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仅限进口产品适用)。
【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11: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12: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采购包13:

(1)(仅限医疗器械适用):(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家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必提供,须提供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要求相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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