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2025-2027年原料仓储租赁服务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2024-12-31本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2025-2027年原料仓储租赁服务项目(两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徐州卷烟厂2025-2027年原料仓储租赁服务项目(两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仓库需为丙类及以上仓库,所在位置为徐州市市区内(包括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仓储建筑面积不低于4.4万平方米(仓储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仓库周围30米无居民区、无生产场所、无家畜,保证在服务期限内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未储存过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可能对仓储物造成污染的物品,仓库必须在统一库区。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仓库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以证明仓库建筑面积(如果提供的仓库不是投标人自有的,还应当同时提供合法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期应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3月至2027年3月,不会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影响到本项目的履行)。
②投标人应保证仓库在服务期限内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等情况;保证提供的仓库周围30米无居民区、无生产场所、无家畜;保证提供的仓库未储存过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可能对仓储物造成污染的物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提供建筑设计图纸关于丙类及以上仓库的设计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仓库须通过消防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的检测,提供最新的建筑消防检测报告或建筑消防验收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违规转包和违约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1月09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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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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