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卫智慧数字研发综合服务示范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包资审公告
2024-12-31本招标项目人卫智慧数字研发综合服务示范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包已由文安县发展改革局以文发改备字【2018】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卫(文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卫(文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人卫智慧数字研发综合服务示范项目(二期),本项目位于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用地面积31144.15㎡。地块内拟建1#厂房(仓储)、2#厂房(仓储)、综合行政办公楼及门卫室。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41243.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243.54平方米。其中:厂房(仓储):建筑面积35810.58平方米;综合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5357.60平方米;1#门卫室:建筑面积36.66平方米;2#门卫室:建筑面积38.7平方米;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5 月 30 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以人卫智慧数字研发综合服务示范项目(二期)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2年)内的保修阶段等各阶段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高压系统除外)、智能建筑工程、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含红线外排水接入市政)、配合工艺设备安装(如有)等全部关于本项目的施工总包工作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4-12-31 15:00至2025-01-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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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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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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