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工作站及辅助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5、标段7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31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工作站及辅助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5、标段7(二次)预算金额(万元):203
最高限价(万元):135.5
采购需求:标段5采购1套飞行质谱仪工作站;标段7采购1台细胞离心涂片机、1套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工作站。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工业-制造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所投标段所有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5)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工作站及辅助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5(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7)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工作站及辅助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标段7(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 3.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但必须获得总公司的授权,并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同时,分公司还需要满足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31 06:00至2025-01-0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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