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丽江市人民医院普外二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5标段招标公告

2024-12-30
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普外二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5标段(五次)

预算金额(万元):200

最高限价(万元):200

采购需求:丽江市人民医院普外二科采购一批医用耗材。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标段2: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标段3: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标段4: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丽江市人民医院普外二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甲状腺手术耗材)(五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丽江市人民医院普外二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标段:乳腺手术耗材)(五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丽江市人民医院普外二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3标段:体外循环手术耗材)(五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丽江市人民医院普外二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5标段:心脏手术耗材)(五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6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31 06:00至2025-01-0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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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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