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亮化工程,已由沁审管审字【2023】39号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沁审管审字【2023】69号文初步设计批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亮化工程;

2、招标编号:SXH;

3、项目规模:瑞杏桥、东汉杏河桥、县河1#桥、县河2#桥、县河4#桥、杨河公路大桥、北坛路3#桥(梅芳桥)、北坛路4#桥、北坛路5#桥(梅芬桥)、梅河大桥、梅河入河口桥安装路灯、配电箱、敷设电缆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

5、标段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沁水县龙港镇;

7、建设工期:2个月;

8、工程质量及材料要求: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产品均需符合设计技术要求,所选厂家均应具有生产其产品的生产合格证明及产品检验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19时00分至2025年1月5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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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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