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餐厅监控维修及盲区监控采购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

项目名称:银川职业技术学院餐厅监控维修及盲区监控采购增补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餐厅监控维修及盲区监控采购增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货物类采购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应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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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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