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宜宾联通某公司AGV小车5G模块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12-31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2024年宜宾联通某公司AGV小车5G模块采购项目(第二次) 

1.1.2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1.3 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66500元。

1.1.4 采购内容:2024年宜宾联通某公司AGV小车5G模块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技术规范书)。

1.1.5 质保期: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周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1.6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

1.1.7服务地点:宜宾市。

1.2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61200.0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61200.00),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主体资格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2发票开具要求:应答人须承诺结算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经营状况具备可持续性,不存在履约风险;(提供承诺书)

2.4信誉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联网核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黑名单要求: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的禁入型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1日09时00分至 2025 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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